至寶三鞭酒
來源:煙臺中亞醫(yī)藥保健酒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1 22:2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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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37021527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劑型:酒劑
- 規(guī)格:每瓶裝(1)125ml (2)250ml (3)500ml (4)750ml (5)50ml (6)1000ml (7)5000ml
- 生產(chǎn)地址:煙臺市芝罘區(qū)機場路1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4-10
- 藥品本位碼:86904252000538;86904252000286;86904252000064;86904252000590;86904252000743;86904252000750;86904252000736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86904252000538[每瓶裝125ml];86904252000286[每瓶裝500ml];86904252000064[每瓶裝750ml];86904252000590[每瓶裝250ml];86904252000743[每瓶裝1000ml];86904252000750[每瓶裝5000ml];86904252000736[每瓶裝50ml]
- 品牌
中亞
- 相關疾病
神經(jīng)衰弱,貧血,失眠,氣虛,耳鳴,神經(jīng)衰弱
- 適應癥
補血生精,健腦補腎。用于體質(zhì)虛弱,神經(jīng)衰弱,腰背酸痛,用腦過度,貧血頭暈,驚悸健忘,自汗虛汗,畏寒失眠,面色蒼白,氣虛食減。
- 不良反應
尚不明確。
- 禁忌
孕婦忌服,兒童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及蘿卜。
2.服用本品同時不宜服用藜蘆、五靈脂、皂莢或其制劑;不宜喝茶和吃蘿卜,以免影響藥效。
3.凡陰虛陽亢,血分有熱,胃火熾盛,肺有痰熱,外感熱病者慎服。
4.本品宜飯前或進食同時服用。
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本品為溫補之藥,服用本品應從小劑量開始,緩緩增加,不宜驟用大量,以免陽升風動,頭暈目赤,傷陰動血。服藥2周或服藥期間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加重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癥狀,應立即停藥并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酒精過敏者禁用。 - 包裝
500ml/瓶
- 類型
OTC甲類
- 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36個月。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- 兒童用藥
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,遵醫(yī)囑。
- 老人用藥
老人應在專業(yè)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服用本品同時不宜服用藜蘆、五靈脂、皂莢或其制劑;不宜喝茶和吃蘿卜,以免影響藥效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藥物過量
尚不明確。
- 藥物毒理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貯藏
密封,置陰涼處(不超過20℃)。
- 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50~100毫升。
- 性狀
本品為棕紅色的液體;氣香,味微甜、微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