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方感冒靈片
來源:廣東省羅浮山白鶴制藥廠 日期:2018-12-11 07:43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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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44023421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廣東
- 劑型:片劑
- 規(guī)格:每1片含原藥材6.25g;含對乙酰氨基酚42mg
- 生產(chǎn)地址:廣東省博羅縣長寧鎮(zhèn)
- 批準日期:2015-04-09
- 藥品本位碼:86900332000054
- 相關疾病
風熱感冒
- 適應癥
本品用于辛涼解表,清熱解毒。用于風熱感冒之發(fā)熱,微惡風寒,頭身痛,口干而渴,鼻塞涕濁,咽喉紅腫疼痛,咳嗽,痰黃粘稠。
- 不良反應
可見困倦﹑嗜睡﹑口渴﹑虛弱感;偶見皮疹﹑蕁麻疹﹑藥熱及粒細胞減少;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。
- 禁忌
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忌煙﹑酒及辛辣﹑生冷﹑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風寒感冒者不適用,其表現(xiàn)為惡寒重,發(fā)熱輕,無汗,頭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癢咳嗽。
4.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﹑馬來酸氯苯那敏﹑。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;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;肝﹑腎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頸梗阻﹑甲狀腺功能亢進﹑青光眼﹑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;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﹑車﹑船﹑從事高空作業(yè)﹑機械作業(yè)及操作精密儀器。
5.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﹑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服藥2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12.心臟病﹑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- 包裝
每片含原藥材6.25g;含對乙酰氨基酚42mg
- 類型
OTC甲類
- 醫(yī)保
醫(yī)保乙類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24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尚不明確。
- 兒童用藥
尚不明確。
- 老人用藥
尚不明確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與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并用,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藥物過量
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- 藥物毒理
1.解熱。對傷寒,副傷寒甲、乙三聯(lián)菌苗或啤酒酵母引起的實驗動物發(fā)熱有解熱作用。
2.消炎。對致炎劑引起的實驗動物急性炎癥和慢性炎癥有抑制作用。
3.鎮(zhèn)痛。對化學因素刺激引起的實驗動物疼痛有緩解作用。
4.抑菌。對呼吸道常見病原菌和條件致病菌金黃色葡萄球菌、乙型鏈球菌、肺炎球菌、白喉桿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菌作用。 - 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- 貯藏
干燥,密封,避光。
- 執(zhí)行標準
部標十二冊
- 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4片,一日3次,二天為一療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