磺胺嘧啶片
來源:蘇州弘森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5 06:49:03
-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32020026
- 英文名稱:Sulfadiazine Tablets
- 產(chǎn)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江蘇
- 劑型:片劑
- 規(guī)格:0.5g
- 生產(chǎn)地址:江蘇太倉港港口開發(fā)區(qū)石化區(qū)協(xié)鑫西路12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7-02
- 藥品本位碼:86901518000288
- 相關疾病
流行性腦脊髓膜炎,中耳炎,皮膚軟組織感染,星形奴卡菌病,惡性瘧疾,宮頸炎,尿道炎
- 適應癥
本品適用于:
1.磺胺類藥屬廣譜抗菌藥,但由于目前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該類藥物耐藥,故僅用于敏感細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。
2.磺胺嘧啶(不包括該類藥與甲氧芐啶的復方制劑)的適應癥為:
(1)敏感腦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的治療和預防。
(2)與甲氧芐啶合用可治療對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桿菌、肺炎鏈球菌和其他鏈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膚軟組織等感染。
(3)星形奴卡菌病。
(4)對氯喹耐藥的惡性瘧疾治療的輔助用藥。
(5)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宮頸炎和尿道炎的次選藥物。
(6)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新生兒包涵體結膜炎的次選藥物。 - 不良反應
1.過敏反應較為常見,可表現(xiàn)為藥疹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滲出性多形紅斑、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;也有表現(xiàn)為光敏反應、藥物熱、關節(jié)及肌肉疼痛、發(fā)熱等血清病樣反應。
2.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、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?;颊呖杀憩F(xiàn)為咽痛、發(fā)熱、蒼白和出血傾向。
3.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。缺乏葡萄糖-6-磷酸脫氫酶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發(fā)生,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。
4.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。由于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,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。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,故較易發(fā)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,偶可發(fā)生核黃疸。
5.肝臟損害??砂l(fā)生黃疸、肝功能減退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急性肝壞死。
6.腎臟損害。可發(fā)生結晶尿、血尿和管型尿。偶有患者發(fā)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。
7.惡心、嘔吐、胃納減退、腹瀉、頭痛、乏力等,一般癥狀輕微,不影響繼續(xù)用藥。偶有患者發(fā)生艱難梭菌腸炎,此時需停藥。
8.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(fā)生。
9.中樞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毒性反應偶可發(fā)生,表現(xiàn)為精神錯亂、定向力障礙、幻覺、欣快感或抑郁感。一旦出現(xiàn)均需立即停藥。
10.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,但可致命,如滲出性多形紅斑、剝脫性皮炎、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、暴發(fā)性肝壞死、粒細胞缺乏癥、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(tǒng)異常。治療時應嚴密觀察,當皮疹或其他反應早期征兆出現(xiàn)時應立即停藥。 - 禁忌
1.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。
2.孕婦﹑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3.小于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。
4.肝﹑腎功能不良者禁用。 - 注意事項
1.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-6-磷酸脫氫酶、血卟啉癥、失水、休克和老年患者。
2.交叉過敏反應。對一種磺胺藥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可能過敏。
3.對呋塞米、砜類、噻嗪類利尿藥、磺脲類、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,對磺胺藥亦可過敏。
4.每次服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水分。服用期間也應保持充足進水量,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維持在1200ml以上。如應用本品療程長,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。
5.治療中須注意檢查:(1)全血象檢查,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。(2)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(每2~3日查尿常規(guī)一次)以發(fā)現(xiàn)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(fā)生的結晶尿。(3)肝、腎功能檢查。
6.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,對大多數(shù)感染性疾患游離磺胺濃度達50~150μg/ml(嚴重感染120~150μg/ml)可有效??偦前费獫舛炔粦^200μg/ml,如超過此濃度,不良反應發(fā)生率增高。
7.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,出現(xiàn)結晶尿機會增多,故一般不推薦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療。
8.不可任意加大劑量、增加用藥次數(shù)或延長療程,以防蓄積中毒。
9.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,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,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,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。 - 類型
處方藥
- 醫(yī)保
醫(yī)保甲類
- 外用藥
否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1.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,動物實驗發(fā)現(xiàn)有致畸作用。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,孕婦宜避免應用。
2.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,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%~100%,藥物可能對乳兒產(chǎn)生影響。本品在葡萄糖-6-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的可能。鑒于上述原因,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。 - 兒童用藥
由于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,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(tǒng)未發(fā)育完善,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可增加核黃疸發(fā)生的危險性,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屬禁忌。
- 老人用藥
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發(fā)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。如嚴重皮疹、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。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,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后決定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合用尿堿化藥可增加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,使排泄增多。
2.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同用,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,兩者相互拮抗。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﹑苯佐卡因﹑丁卡因等合用。
3.與口服抗凝藥﹑口服降血糖藥﹑甲氨蝶呤﹑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同用時,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,因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,或抑制其代謝,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(fā)生。
4.與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潛在的毒副作用。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,應嚴密觀察可能發(fā)生的毒性反應。
5.與避孕藥(口服含雌激素者)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,并增加經(jīng)期外出血的機會。
6.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。
7.與肝毒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(fā)生率的增高。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進行嚴密的監(jiān)測。
8.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(fā)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。
9.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。
10.不宜與烏洛托品合時用,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(chǎn)生甲醛,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,使發(fā)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。
11.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,兩者合用時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。
12.因本品有可能干擾青霉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,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應用。
13.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,導致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或產(chǎn)生毒性,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應用其治療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。 - 藥物過量
1.過量服用本品會出現(xiàn)惡心、嘔吐、頭暈、頭痛、嗜睡、神智不清、骨髓抑制等。
2.逾量的處理方法:洗胃、同時給尿液酸化藥促進本品排泄、支持療法、血液透析。
3.長期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制,造成血小板、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。當出現(xiàn)骨髓抑制癥狀時,患者應立即停藥同時每天肌內注射甲酰四氫葉酸5~15mg,直至造血功能恢復正常。 - 藥物毒理
1.本品屬中效磺胺,對非產(chǎn)酶金葡菌、化膿性鏈球菌、肺炎鏈球菌、大腸埃希菌、克雷伯菌屬、沙門菌屬、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、淋球菌、腦膜炎球菌、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,此外在體外對沙眼衣原體、星形奴卡菌、瘧原蟲和弓形蟲也有抗微生物活性。本品抗菌活性同磺胺甲?唑。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,尤其是鏈球菌屬、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?;前奉悶閺V譜抑菌劑。
2.本品在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(PABA),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于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,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,減少了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,而后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、胸腺嘧啶核苷和脫氧核糖核酸(DNA)的必需物質,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。 - 藥代動力學
1.本品口服后易自胃腸道吸收,約可吸收給藥量的70%以上,但吸收較緩慢,給藥后3~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,單次口服2g后游離血藥峰濃度約為30~60mg/L。本品在體內分布與磺胺異唑相仿,可透過血-腦脊液屏障,腦膜無炎癥時,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約為血藥濃度的50%,腦膜有炎癥時,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約可達血藥濃度的50%~80%。
2.該藥的消除半衰期在腎功能正常者約為8~13小時,腎功能衰竭者消除半衰期延長,給藥后48~72小時內以原形自尿中排出給藥量的60%~85%。藥物在尿中溶解度低,易發(fā)生結晶尿。腹膜透析不能排出本品.血液透析僅中等度清除該藥。本品的蛋白結合率為38%~48%。 - 貯藏
密閉
- 用法用量
1.口服給藥。
2.成人常用量:
(1)治療一般感染:一次1g,一日2次,首次劑量加倍。
(2)預防流行性腦脊髓膜炎:一次1g,一日2次,療程2日。
3.2個月以上嬰兒及小兒常用量:
(1)治療一般感染:按體重一次25~30mg/kg,一日2次,首次劑量加倍(總量不超過2g)。
(2)預防流行性腦脊髓膜炎:每日0.5g,療程2~3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