酮康唑乳膏
來源:上海寶龍藥業(yè)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0 01:2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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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58393
- 產(chǎn)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上海
- 劑型:乳膏劑
- 規(guī)格:15g:0.3g
- 生產(chǎn)地址:上海市青浦區(qū)天辰路358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3-12
- 藥品本位碼:86900632000099
- 品牌
上龍
- 相關疾病
慢性黏膜皮膚念珠菌病,慢性皮膚黏膜念珠菌病,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,皮膚念珠菌病,念珠菌病,股癬,足癬
- 適應癥
用于手癬、足癬、體癬、股癬及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。
- 不良反應
可見刺痛或其他刺激癥狀,偶見瘙癢等過敏反應。
- 禁忌
對酮康唑、咪唑類藥物或亞鹽過敏者禁用,對本品任何組分過敏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2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3.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。
4.不宜大面積使用。
5.股癬患者,勿穿緊貼內(nèi)褲或化纖內(nèi)褲,在外用乳膏劑時可散布撒布劑(如痱子粉)。
6.足癬患者,浴后將皮膚揩干,特別是趾間。宜穿棉紗襪,每天更換。鞋應透氣,散布撒布劑或抗真菌粉劑于趾間、足、襪和鞋中,每日1次或2次。
7.為減少復發(fā),對體癬、股癬和花斑癬,療程至少需要2-4周。
8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包裝
20g
- 類型
OTC甲類
- 醫(yī)保
醫(yī)保乙類
- 外用藥
是
- 有效期
24個月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- 兒童用藥
尚不明確。
- 老人用藥
尚不明確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- 藥物過量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(shù)據(jù)。
- 藥物毒理
酮康唑為抗真菌藥,對皮膚癬菌如毛發(fā)癬菌屬、表皮癬菌屬、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。局部外用幾乎不經(jīng)皮膚吸收。
- 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(shù)據(jù)。
- 貯藏
密封,在涼暗處(避光并不超過20℃)保存。
- 執(zhí)行標準
《中國藥典》2015年版二部
- 作用類別
本品為皮膚科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- 用法用量
局部外用,取本品適量涂于患處,每日1~2次。用藥后雖可很快見效,但為減少復發(fā),體癬、股癬、花斑癬以及皮膚念珠菌病,應連續(xù)治療2~4周;手足癬連續(xù)使用4~6周。
- 性狀
本品為乳白色或微紅色軟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