酚麻美敏混懸液
來源:上海強生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8 08:2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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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41694
- 商品名:泰諾
- 產(chǎn)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上海
- 劑型:口服混懸劑
- 規(guī)格:每毫升含對乙酰氨基酚32mg與鹽酸偽麻黃堿3mg與氫溴酸右美沙芬1mg與馬來酸氯苯那敏0.2mg
- 生產(chǎn)地址:上海市閔行經(jīng)濟技術(shù)開發(fā)區(qū)綠春路139號
- 批準日期:2014-12-11
- 藥品本位碼:86900734000041
- 相關疾病
小兒感冒,小兒流行性感冒,小兒發(fā)燒,小兒發(fā)燒
- 適應癥
本品用于小兒,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﹑頭痛﹑四肢酸痛﹑噴嚏﹑流涕﹑鼻寒﹑咳嗽﹑咽痛等癥狀。
- 不良反應
偶有輕度嗜睡,多汗﹑頭昏﹑乏力﹑惡心﹑上腹不適﹑口干和食欲不振,皮疹等,可自行恢復。可能引起嗜睡。可能引起興奮,特別是對兒童。
- 禁忌
本品過敏及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過敏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服藥3天后持續(xù)發(fā)熱,應查找原因和給予適當處理。2.有高血壓﹑糖尿病﹑精神抑郁癥﹑心臟病﹑甲亢癥﹑青光眼﹑哮喘患者以及對藥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藥。3.伴有多痰的咳嗽,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患者慎用。4.如出現(xiàn)新的癥狀或出現(xiàn)充血﹑腫脹時,應查找原因和給予適當處理。5.不得與其他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使用。6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7.肝﹑腎功能不全者慎用。8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,本品配有兒童安全蓋,打開方式見說明書附圖。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10.運動員慎用。11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12.若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- 包裝
100mL/瓶。
- 類型
處方藥
- 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24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前請向醫(yī)師咨詢。
- 兒童用藥
2歲以下兒童慎用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與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同用,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2.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(用于抑郁癥等精神疾病,或帕金森病),或在停藥后二周內(nèi),請不要使用本品。如果不能確定患兒服的藥中是否含有單胺氧化酶抑制劑,服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。3.本品不宜與氯霉素,巴比妥類,或解痙藥,酚妥拉明,洋地黃苷類并用。4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者藥師。
- 藥物毒理
本復方由對乙酰氨基酚、、氫溴酸右美沙芬和馬來酸氯苯那敏組成。對乙酰氨基酚為解熱鎮(zhèn)痛藥,作用機理主要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;為擬腎上腺素藥,可收縮鼻粘膜血管,減輕鼻塞、流涕癥狀;氫溴酸右美沙芬為鎮(zhèn)咳藥,通過抑制延髓咳嗽中樞而產(chǎn)生作用;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,可消除或減輕感冒的流淚、噴嚏和流涕癥狀。
- 貯藏
密封
- 用法用量
1.2-3歲(12-14kg):2.5-3.5mL/次。2.4-6歲(15-20kg):4-4.5mL/次。3.7-9歲(22-26kg):6mL/次。4.10-12歲(28-32kg):8mL/次。若癥狀不緩解,可間隔4-6小時重復用藥1次,24小時不超過4次。
- 性狀
本品為紅色的、香橙味的混懸液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