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洛芬緩釋膠囊
日期:2018-12-06 06:08:26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93835
- 英文名稱: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
-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江蘇常州
- 劑型:膠囊劑
- 規(guī)格:0.3g
- 生產地址:江蘇省常州市南郊梅龍壩
- 批準日期:2014-08-18
- 藥品本位碼:86901389001391
相關疾病
頭痛,偏頭痛,牙痛,痛經,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,滑囊炎,痛經
適應癥
適用于緩解下列癥狀:牙痛、頭痛、原發(fā)性痛經,肩痛、肌痛及運動后損傷性疼痛;勞損、腱鞘炎、滑囊炎引起的疼痛;骨關節(jié)炎引起的關節(jié)腫痛;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。
不良反應
1.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、嘔吐、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、胃腸道潰瘍及出血、轉氨酶升高、頭痛、頭暈、耳鳴、視力模糊、精神緊張、嗜睡、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。
2.罕見皮疹、過敏性腎炎、膀胱炎、腎病綜合征、腎壞死或腎功能衰竭、支氣管痙攣。
禁忌
1.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。
2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3.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本品為對癥治療藥,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,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,如癥狀不緩解,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2.必須整粒吞服,不得打開或溶解后服用。
3.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(zhèn)痛藥的藥品(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)。
4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
5.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:60歲以上、支氣管哮喘、肝腎功能不全、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(如血友病)。
6.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:有消化性潰瘍史、胃腸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壓。
7.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,應立即就醫(yī)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包裝
0.3g*10粒
類型
OTC甲類
醫(yī)保
醫(yī)保乙類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個月
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慎用。
兒童用藥
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老人用藥
老年患者由于肝、腎功能發(fā)生減退,易發(fā)生不良反應,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
1.本品與其他解熱、鎮(zhèn)痛、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,并可能導致潰瘍。
2.本品與肝素、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,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,增加出血傾向。
3.本品與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,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4.本品與呋塞米(呋喃酸)同用時,后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;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,也降低后者的降壓效果。
5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物過量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藥物毒理
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鎮(zhèn)痛、解熱和抗炎的作用。且為緩釋劑型,可使藥物在體內逐漸釋放。每服用一次,可持續(xù)12小時止痛。
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貯藏
密封。
執(zhí)行標準
《中國藥典》2005年版二部
作用類別
本品為解熱鎮(zhèn)痛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用法用量
1.口服,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:一日2次(早、晚各1次),一次0.3~0.6g(1~2粒),或遵醫(yī)囑。
2.晚間服藥可使療效保持一夜,亦有助于防止晨僵。
3.12歲以下兒童用量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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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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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西泮
國藥準字H320204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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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酸氟西汀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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茴三硫片
國藥準字H201230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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