咳特靈膠囊
日期:2018-12-04 19:28:28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51021554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四川成都
- 劑型:膠囊劑(硬膠囊)
- 規(guī)格:每粒含小葉榕干浸膏0.36g,馬來酸氯苯那敏1.4mg
- 生產(chǎn)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錦江工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
- 批準日期:2015-12-01
- 藥品本位碼:86902089000257
相關(guān)疾病
慢性支氣管炎,慢性支氣管炎
適應(yīng)癥
鎮(zhèn)咳,祛痰,平喘,消炎。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氣管炎咳嗽。
不良反應(yīng)
可見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虛弱感。
禁忌
孕婦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有支氣管擴張、肺膿瘍、肺心病、肺結(jié)核患者出現(xiàn)咳嗽時應(yīng)去醫(yī)院就診。
4.該藥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。膀胱頸梗阻、甲狀腺功能亢進、青光眼、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哺乳期婦女慎用;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、車、船、從事高空作業(yè)、機械作業(yè)及操作精密儀器。
5.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、年老體弱者應(yīng)在醫(yī)師指導(dǎo)下使用。
6.該藥品不宜長期服用,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(yīng)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該藥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該藥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該藥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類型
OTC甲類
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個月
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本品孕婦禁用。
兒童用藥
尚不清楚
老人用藥
尚不清楚
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物過量
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藥物毒理
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藥代動力學(xué)
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貯藏
密封。
執(zhí)行標準
《中國藥典》2015年版一部
用法用量
本品口服,一次1粒,一日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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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谷胺片
國藥準字H510218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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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酸左氧氟沙星片
國藥準字H20103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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酮康唑
國藥準字H199936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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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替沙星片
國藥準字H2005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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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替沙星氯化鈉注射液
國藥準字H2005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