氧氟沙星緩釋片
日期:2018-12-10 10:44:11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60818
- 商品名:贊諾欣
-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劑型:片劑(緩釋)
- 規(guī)格:0.4g
- 生產地址:廣州市芳村大道東25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8-03
- 藥品本位碼:86900407000316
品牌
南新
相關疾病
單純性泌尿道感染,復雜性泌尿道感染
適應癥
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單純性和復雜性泌尿道感染。
不良反應
1.胃腸道反應:腹部不適或疼痛、腹瀉、惡心或嘔吐。
2.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反應可有頭昏、頭痛、嗜睡或失眠。
3.過敏反應:皮疹、皮膚瘙癢,偶可發(fā)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,光敏反應較少見。
4.偶可發(fā)生:
(1)癲癇發(fā)作、精神異常、煩躁不安、意識混亂、幻覺、震顫。
(2)血尿、發(fā)熱、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。
(3)靜脈炎。
(4)結晶尿,多見于高劑量應用時。
(5)關節(jié)疼痛。
5.少數患者可發(fā)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、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,注射部位刺激癥狀,多屬輕度,并呈一過性。
禁忌
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(fā)生結晶尿。為避免結晶尿的發(fā)生,宜多飲水,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。
2.腎功能減退者,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。
3.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于陽光,如發(fā)生光敏反應需停藥。
4.肝功能減退時,如屬重度(肝硬化腹水)可減少藥物清除,血藥濃度增高,肝﹑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,均需權衡利弊后應用,并調整劑量。
5.原有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疾患者,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,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后應用。
包裝
0.4g*6片/盒
類型
處方藥
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1.動物實驗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,但對孕婦用藥進行的研究尚無明確結論。鑒于本藥可引起未成年動物關節(jié)病變,故孕婦禁用。
2.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。
兒童用藥
本品在嬰幼兒及18歲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確定,但本品用于數種幼齡動物時,可致關節(jié)病變,因此不宜用于18歲以下的小兒及青少年。
老人用藥
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,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,需減量應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
1.尿堿化劑可減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,導致結晶尿和腎毒性。
2.喹諾酮類抗菌藥與茶堿類合用時可能由于與細胞色素P450結合部位的競爭性抑制,導致茶堿類的肝消除明顯減少,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長,血藥濃度升高,出現茶堿中毒癥狀,如惡心﹑嘔吐﹑震顫﹑不安﹑激動﹑抽搐﹑心悸等,本品對茶堿的代謝雖影響較小,但合用時仍應測定茶堿類血藥濃度和調整劑量。
3.本品與合用,可使的血藥濃度升高,必須監(jiān)測血濃度,并調整劑量。
4.本品與抗凝藥華法林合用時雖對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強較小,但合用時也應嚴密監(jiān)測患者的凝血酶原時間。
5.丙磺舒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分泌約50%,合用時可因本品血濃度增高而產生毒性。
6.本品可干擾的代謝,從而導致消除減少,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長,并可能產生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毒性。
7.本品與非甾體類抗炎藥芬布芬合用時,偶有抽搐發(fā)生,因此不宜與芬布芬合用。
8.與口服降血糖藥同時使用時可能引起低血糖,因此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(jiān)測血糖濃度,一旦發(fā)生低血糖時應立即停用本品,并給予適當處理。
藥物過量
對于急物過量的病人,應密切觀察并給予支持療法,并持續(xù)補液,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只能清除少量氧氟沙星(<10%)。
藥物毒理
1.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,抗菌作用強:
(1)對多數腸桿菌科細菌,如大腸埃希菌、克雷伯菌屬、變形桿菌屬、沙門菌屬、志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桿菌、嗜肺軍團菌、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。
(2)對金黃色葡萄球菌、肺炎鏈球菌、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、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,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。
2.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,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,其作用機制是通過抑制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,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復制而導致細菌死亡。
藥代動力學
1.口服后吸收完全,相對生物利用度達95%~100%,血藥達峰時間(Tmax)約為1小時,多次給藥后穩(wěn)態(tài)血藥濃度(Css)約給藥后第3天達到。
2.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影響很少。
3.血消除半衰期(t1/2b)約為4.7~7.0小時,蛋白結合率為20%~25%。
4.本品吸收后廣泛分布至各組織、體液,組織中的濃度常超過血藥濃度而達有效水平。
5.本品尚可通過胎盤屏障。
6.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腎排泄,少量(3%)在肝內代謝,口服24小時內尿中排出給藥量的75%~90%,尿中代謝物很少,本品以原形自糞便中排出少量,給藥后24小時和48小時內累積排出量分別為給藥量的1.6%和3.9%。
7.本品也可通過乳汁分泌。
貯藏
遮光,密封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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