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展示
喉痛靈顆粒
日期:2018-12-08 01:33:15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43020360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湖南
- 劑型:顆粒劑
- 規(guī)格:每袋重5g(相當原生藥15.5g);每袋重10g(相當原生藥31g)
- 生產(chǎn)地址:湖南省漣源市回春堂路1號
- 批準日期:2014-12-15
- 藥品本位碼:86904968000372;86904968000365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86904968000372[每袋重10g(相當原生藥31g)];86904968000365[每袋重5g(相當原生藥15.5g)]
相關疾病
咽喉炎,感冒,上呼吸道炎,扁桃體炎,流行性感冒,咽喉炎
適應癥
清熱,解毒,消炎,利咽喉。用于咽喉炎,感冒發(fā)熱,上呼吸道炎。
不良反應
尚不明確。
禁忌
1.忌辛辣、魚腥食物。
2.孕婦、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忌辛辣、魚腥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。
3.不適用于外感風寒之咽喉痛者。
4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
5.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,或出現(xiàn)高熱等其他癥狀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類型
OTC甲類
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個月
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藥物相互作用
1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物毒理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貯藏
密閉保存。
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5克,一日3~4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