猴頭菌片
日期:2018-12-13 16:32:03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34020781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安徽
- 劑型:片劑
- 規(guī)格:基片重0.3g
- 生產(chǎn)地址:安徽省霍山縣衡山鎮(zhèn)迎駕廠
- 批準日期:2015-03-26
- 藥品本位碼:86904422000061
相關疾病
胃病,疣狀胃炎伴米爛,慢性胃炎,胃痛
適應癥
本品用于養(yǎng)胃和中。用于慢性淺表性胃炎引起的胃痛。
不良反應
尚不明確。
禁忌
尚不明確。
注意事項
1.飲食宜清淡,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忌情緒激動及生悶氣。
3.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4.服藥3天癥狀未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5.兒童、孕婦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8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包裝
盒裝
類型
OTC甲類
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個月
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兒童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老人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物過量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(shù)據(jù)。
藥物毒理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(shù)據(jù)。
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(shù)據(jù)。
貯藏
遮光,密封保存。
執(zhí)行標準
WS3-B-3341-98
作用類別
本品為內(nèi)科胃脘痛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3~4片,一日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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橘紅顆粒
國藥準字Z20143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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腦得生顆粒
國藥準字Z20044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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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貝清肺糖漿
國藥準字Z340209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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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頭菌片
國藥準字Z340207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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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子養(yǎng)心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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