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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浦津林州制藥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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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品展示

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

日期:2018-12-11 09:09:56

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41022643
  • 英文名稱:Dexamethasone Sodium Phosphate Injection
  •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  • 劑型:注射劑
  • 規(guī)格:1ml:2mg
  • 生產地址:林州市興林路西段
  • 批準日期:2014-01-26
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3143000459

相關疾病

過敏性疾病,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,結締組織病,活動性風濕病,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,紅斑狼瘡,嚴重支氣管哮喘

適應癥

1.本品主要用于過敏性與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。
2.多用于結締組織病、活動性風濕病、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、紅斑狼瘡、嚴重支氣管哮喘、皮炎、潰瘍性結腸炎、急性白血病等。
3.也用于某些嚴重感染及中毒、惡性淋巴瘤的綜合治療。

不良反應

常見不良反應有以下幾類。
1.長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:醫(yī)源性庫欣綜合征面容和體態(tài)、體重增加、下肢浮腫、紫紋、易出血傾向、創(chuàng)口愈合不良、痤瘡、月經紊亂、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、骨質疏松及骨折(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、長骨病理性骨折)、肌無力、肌萎縮、低血鉀綜合征、胃腸道刺激(惡心、嘔吐)、胰腺炎、消化性潰瘍或穿孔,兒童生長受到抑制、青光眼、白內障、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征、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。
2.患者可出現精神癥狀:欣快感、激動、譫妄、不安、定向力障礙,也可表現為抑制。精神癥狀有易發(fā)生與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過精神不正常者。
3.并發(fā)感染為腎上腺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:以真菌、結核菌、葡萄球菌、變形桿菌、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為主。
4.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征:有時患者在停藥后出現頭暈、昏厥傾向、腹痛或背痛、低熱、食欲減退、惡心、嘔吐、肌肉或關節(jié)疼痛、頭疼、乏力、軟弱,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復燃,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征。

禁忌

1.對本品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有過敏史患者禁用。
2.高血壓、血栓癥、胃與十二指腸潰瘍、精神病、電解質代謝異常、心肌梗死、內臟手術、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,特殊情況下權衡利弊使用,但應注意病情惡化的可能。

注意事項

1.結核病、急性細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應用時,必須給予適當的抗感染治療。
2.長期服藥后,停藥前應逐漸減量。
3.糖尿病、骨質疏松癥、肝硬化、腎功能不良、甲狀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。

外用藥

有效期

24個月

國家/地區(qū)

國產
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
1.妊娠期婦女使用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、新生兒體重減少或死胎的發(fā)生率,動物試驗有致畸作用,應權衡利弊使用。
2.乳母接受大劑量給藥,則不應哺乳,防止藥物經乳汁排泄,造成嬰兒生長抑制、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等不良反應。

兒童用藥

1.小兒如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,須十分慎重。
2.因激素可抑制患兒的生長和發(fā)育,如確有必要長期使用時,應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劑,避免使用長效地塞米松制劑,并觀察顱內壓的變化。

老人用藥

易產生高血壓,老年患者,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發(fā)生骨質疏松。

藥物相互作用

1.與巴比妥類,苯妥英,利福平同服,本品代謝促進作用減弱。
2.與水楊酸類藥合用﹐增加其毒性。
3.可減弱抗凝血劑,口服降糖藥作用﹐應調整劑量。

藥物過量

可引起類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綜合癥。

藥物毒理

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,其抗炎、抗過敏、抗休克作用比潑尼松更顯著,而對水鈉潴留和促進排鉀作用很輕,對垂體-腎上腺抑制作用較強:
1.抗炎作用:本產品可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癥的反應,從而減輕炎癥的表現。激素抑制炎癥細胞,包括巨噬細胞和白細胞在炎癥部位的集聚,并抑制吞噬作用、溶酶體酶的釋放以及炎癥化學中介物的合成和釋放。
2.免疫抑制作用:
(1)包括防止或抑制細胞介導的免疫反應,延遲性的過敏反應,減少T淋巴細胞、單核細胞、嗜酸性細胞的數目,降低免疫球蛋白與細胞表面受體的結合能力,并抑制白介素的合成與釋放,從而降低T淋巴細胞向淋巴母細胞轉化,并減輕原發(fā)免疫反應的擴展。
(2)可降低免疫復合物通過基底膜,并能減少補體成份及免疫球蛋白的濃度。

藥代動力學

1.肌注本品于1小時達血藥峰濃度。
2.本品血漿蛋白結合率較其他皮質激素類藥物低。

貯藏

遮光、密閉保存(10℃-30℃)。

用法用量

1.靜脈給藥:
(1)一般劑量:靜脈注射每次2~20mg;靜脈滴注時,應以5%葡萄糖注射液稀釋,可2~6小時重復給藥至病情穩(wěn)定,但大劑量連續(xù)給藥一般不超過72小時。
(2)腦腫瘤:
1)還可用于緩解惡性腫瘤所致的腦水腫,首劑靜脈推注10mg,隨后每6小時肌內注射4mg,一般12~24小時患者可有所好轉,2~4天后逐漸減量,5~7天停藥。
2)對不宜手術的腦腫瘤,首劑可靜脈推注50mg,以后每2小時重復給予8mg,數天后再減至每天2mg,分2~3次靜脈給予。
2.鞘內注射:用于鞘內注射每次5mg,間隔1~3周注射一次。關節(jié)腔內注射:關節(jié)腔內注射一般每次0.8~4mg,按關節(jié)腔大小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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