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兒咳喘靈顆粒
日期:2018-12-08 04:39:20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51022096
- 產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四川南充
- 劑型:顆粒劑
- 規(guī)格:每袋裝(1)2g (2)10g
- 生產地址:四川省南充市西充縣多扶鎮(zhèn)太極路177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2-02
- 藥品本位碼:86902304000451;86902304000567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86902304000451[每袋裝2g ];86902304000567[每袋裝10g]
品牌
太極
相關疾病
咳嗽,咳嗽
適應癥
本品宣肺、清熱﹐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不良反應
屬純中藥制劑,致嚴重變態(tài)反應的病例罕見,在使用中應注意特異體質者,一旦出現(xiàn)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并對癥處理,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傷。
禁忌
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,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注意事項
1.忌辛辣,生冷,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4.高血壓,心臟病患兒慎用。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熱,止咳平喘為主,可以在小兒發(fā)熱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,若見高熱痰多,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頻咳伴吐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發(fā)熱體溫超過8.5℃的患者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8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包裝
2g*10袋/盒。
類型
OTC甲類
醫(yī)保
醫(yī)保乙類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24個月
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兒童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老人用藥
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物過量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藥物毒理
本品有解熱、平喘、鎮(zhèn)咳等作用。
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貯藏
密封。
作用類別
本品為兒科咳嗽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用法用量
開水沖服。
2歲以內一次1克.
3至4歲一次1.5克.
5至7歲一次2克.
一日3~4次。
性狀
本品為黃棕色的顆粒;味甜,微苦、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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